温政土〔2021〕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20-划拨04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20-划拨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21〕4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焦作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55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使用,作为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34#阀室)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划拨价款为4.14万元。
该宗地位于徐堡中街村,东至徐堡中街村地,西至徐堡中街村地,南至徐堡中街村地,北至徐堡中街村地,面积为690平方米(折合1.035亩)。
请你单位按此批复,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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