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20年双随机环境监管
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温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对2020年辖区内企业及监察人员进行了抽选,确定被抽查企业和监察人员。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为确保“双随机”制度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温县污染源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分类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要求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充分调配使用现有环境执法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了环境问题处理处罚力度,积极推广和完善实行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我局从四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
(1)明确抽查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辖区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以及是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因素,确定重点、特殊和一般污染源名单。
(2)明确抽查方式和比例确定。结合我县污染源数量、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合理抽查比例。
(3)明确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抽查。
(4)规范制度保障。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对被检查单位抽查保密,坚决防止泄露。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全年共抽查企业 139 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 40 家,一般排污单位 99 家。)在全年“双随机”检查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随机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并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实现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双随机,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