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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温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0-07-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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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7月2日,温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

参加此次公益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共40人,分4个小组4个区域进行。本次公益活动的主要任务在文化广场、慈胜公园、子夏公园和上作公园清理杂草和打扫卫生、修理健身器材。司法局副局长张学强作了劳动任务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劳动现场,每个小组成员按照划分的区域,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认真细致,劳动热情非常高。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干净整洁的文化广场、慈胜公园、子夏公园和上作公园呈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周围居民纷纷对这种服务群众、为大家带来方便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和赞扬。

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美化了环境,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激发了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