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2020年3月31日,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现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内容,经县司法局清理审核后,对各单位依法依规需要保留的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共计58项,取消的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共计27项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各类证明汇总(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