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土〔2019〕41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19-划拨02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19-划拨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19〕140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县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36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作为河南太极拳学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温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该宗地位于王廷大街西侧,东至朱家庄村使用地,西至朱家庄村使用地,南至朱家庄村使用地,北至刘圪垱村使用地、陈沟村使用地,面积为49466.6平方米(折合74.1999亩)。
请你单位按此批复,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