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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9-04-0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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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秩序,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及卫生疾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预防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学校相关领导以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处理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根据工作预案细化措施、加强监督、责任到人。

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向县教育局、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按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使其严格按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及程序来操作;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三)加强食堂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原料购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及时消除隐患。

(四)规范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售饭间要密闭、定期消毒,严格售饭间(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定期使用不同制作器皿处理生熟食物并分开保管。

(五)规范食物留样记录。做好留样食物的详细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在冷藏柜内保留 48小时,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六)规范餐具消毒制度。严格餐用具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做到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三、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学校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供餐。

(二)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报告途径: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并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呈书面报告。

3.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三)立即抢救

学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食物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学校要立即组织教师成立陪护队伍,由校领导带头在医院陪护学生。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四)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积极主动配合县卫生、食品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五)配合调查

1.配合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2.学校卫生保健老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专册登记,学校做好患病师生的统计和登记工作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在事件发生后,要做好随访工作,安排专人向家长解释事件原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返校上课。

2.配合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落实相关要求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3.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各类人员均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如有新闻单位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