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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消费提示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8-10-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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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电脑小票,票据上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三、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四、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企业查询”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五、消费者可拨打化妆品外包装上标示的防伪查询电话,如果拨打该电话出现无人接听的情况,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核实产品真伪。

六、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

七、消费者切记不要接受美容美发单位推销的医疗整形服务,或者使用其现场制作的化妆品。

八、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必要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消费者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及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者疑似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可向12331或12315举报热线投诉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