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以及焦作市环保局等要求, 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温县环境监察大队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温县环保局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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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温县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公示(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