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一般都要摆筵席款待客人。午饭分二顿:头顿俗称“小饭”,过后为酒席,酒席前,女方长辈要进行走厨.主家备下四盘菜和喜酒,女方长辈带来的礼品:如毛巾和香烟一并放在条盘上,到厨房向大厨说些感谢话,再敬三杯酒,以表娘家谢意。接着为二顿是正席,多为“八碗四碟”(即八个热菜,四个凉菜);客人将走时,由娘家人再到新房里嘱咐一番,说一些安慰勉励的话,向公、婆谈一些客气话,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晚上入洞房,要请嫂嫂送房,即端上四盘菜送入洞房。那些同辈人和一些打热闹的小孩要去嘻闹一番,叫做“闹洞房”。等闹洞房的走后,新娘把娘家带来的果品和预先做的鞋子拿出来摆在盘子里,小两口先端送给祖父、母,再给公、婆、叔、婶、伯、娘等,这叫“摆果盘”。以表示对老人给自己筹办婚事的感谢。至此结婚的形式宣告完毕。
婚后第二天新娘和新郎一同回娘家谢客,叫“回门”。此后,便进入正常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提倡:“新婚自主,恋爱自由。”广大青年结婚多采取了新的形式,男女青年相识途径主要有四种:
(1)、“青梅竹马式”。男女双方都在本乡本土出生成长,从小在一块玩耍,一起读书,长大以后由于志趣相投,而产生感情,自由恋爱,自愿结合,不必经人介绍,用不上“媒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会在父母左右下,请一个“介绍人”做做样子或起征名人作用。本村有多对“青梅竹马式”的家庭,并幸福美满。
(2、“一见钟情式”。男女双方本来素不相识,只是在偶然的场合下相遇,由于彼此都给对方以最佳的“第一印象”,因而双方心目中立即认定对方就是正在努力寻求的“伴侣”,于是很快就会互相通信、约会、热恋、成为佳偶。
(3)、“信息沟通式”。有的单身男女“梦里寻她千百度”,挑来挑去,总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对象,于是借助报纸、电台、杂志发出征婚广告或通过婚姻介绍所,确定交友对象,建立通信联系或主动同对方约会,达到相识的目的。
(4)、“经人说合式”。经介绍人介绍、联系,使男女双方相互认识。双方认识后,任其自由来往,自由交谈,除非是索取聘礼及一些难以启齿的问题才请介绍人出头露面说话。本村不少人成为夫妻,都属“经人说合式”。
新式婚姻中的介绍人懂得“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待适当的时候,代男女双方出面征求一下各方父母的意见,鼓励双方父母支持儿女办好婚事。
介绍人可以由长者、长辈、老师、师傅、哥哥、姐姐、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各种角色充当。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深化,近些年也出现了儿女给丧偶的父母做介绍人的;弟妹给兄姐做介绍人的现象,这种现象目前已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