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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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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12日

温政〔2013〕3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5日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提升生态温县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进程,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和《焦作市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目标,以申报国有林场为契机,以以调整林业结构为主线,以“两带、四区、八路、十河”林业生态网络建设为抓手,强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为打造“田园温县”、“生态温县”、“美丽温县”奠定基础。
    二、建设任务
    强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在境内主要道路、河渠两侧和重点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力争完成造林面积1.5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程
    (一)完成滩区原料林更新1.2万亩,积极打造“万亩森林生态公园”。
    (二)完成纬一路、纬二路东延、子夏大街南延绿化工程。
    (三)完成黄河生态林鱼共养基地绿化工程。
    (四)通过市场化运作,启动实施子夏大街南段(新蟒河以南)3000亩精品花卉苗木基地项目。
    (五)实施引水补源东渠(荣蚰河渠)、老蟒河下游、东围堤绿化工程。
    (六)实施焦温高速、司马大街、纬三路、温孟路绿化升级工程。
    (七)完成26个“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温县的重大意义,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指挥部要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绿化目标和工作措施,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县财政局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保障;县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纬一路、纬二路东延、引水补源东渠等绿化工程;县水利局负责东围堤绿化工程,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陈家沟景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河务局等单位分别负责做好产业集聚区、陈家沟太极拳文化旅游区、公路、堤防等绿化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落实政策,加强扶持。逐步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县、乡两级财政要按照一般性支出的1%比例安排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植树造林先进乡镇和生态示范村的资金奖励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和建立各种形式的投入机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支持引导林农及各类经济实体扩大造林、营林规模,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建立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督导体系、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指挥部要严格对照各乡镇生态建设目标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根据《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大力开展省级绿化模范乡镇、行政村和单位的创建活动,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亮点工程实施方案
      2.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附件1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亮点工程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
    (一)老蟒河下游绿化工程。河堤两侧总长6300米,绿化面积113亩。
    (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焦温高速路温泉镇段、黄庄镇段总长3000米,绿化面积225亩;温孟路祥云镇段总长1300米,绿化面积98亩。
    (三)东围堤绿化工程。东围堤西侧总长3000米,绿化面积230亩。
    二、技术标准
    (一)配置模式
    1. 老蟒河下游绿化工程。河堤外侧栽植1行107杨树,堤角栽植2行柳树,堤内侧半坡栽植1行大叶女贞。
    2. 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焦温高速路、温孟路两侧各栽植2行大叶女贞、8行107杨。
    3. 东围堤绿化工程。东围堤西侧共栽植25行107杨。
    (二)苗木规格
    1. 大叶女贞:2.8米定干,米径5厘米。
    2. 柳树:3米定干,米径5厘米。
    2. 107杨:苗高3.5米以上(老蟒河下游为两年生苗木,米径5厘米);
    (三)整地标准。
    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均为60×60×6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四)栽植密度。
    1. 老蟒河下游绿化工程。107杨树、柳树、大叶女贞株距均为5米。
    2. 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大叶女贞栽植密度为3×3米,呈“品”字形栽植;杨树栽植密度为2×3米。
    3. 东围堤绿化工程。107杨栽植密度为2×3米。
     四、责任分工
    (一)老蟒河下游绿化工程。由南张羌镇、赵堡镇负责实施和管护。
    (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焦温高速路两侧绿化由温泉镇、黄庄镇负责实施和管护;温孟路两侧由祥云镇和平安种业公司负责实施和管护。
    (三)东围堤绿化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和管护。
    涉及绿化工程的土地协调、整地、栽植、苗木及管护等费用,均由相关乡镇和单位负责承担。
    五、时间要求
    3月10日前,完成绿化工程区域内土地协调、造林土地平整和挖坑工作;
    3月30日前,完成绿化工程栽植任务;
    4月15日前,完成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10月30日前,完成绿化工程成果验收。
    六、奖补政策
    (一)老蟒河下游绿化工程。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经验收合格后,4月份和11月份分别兑现50%。
    (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每亩补助800元,连补5年。
    (三)东围堤绿化工程。每亩一次性补200元。

 

附件2

2013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为圆满完成今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提升生态温县建设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 2013年各乡镇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滩区工业原料林、经济林、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等造林完成情况。
    2. 2013年各乡镇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完成情况。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按百分制政策进行:
    1.完成造林绿化任务(35分)
     2.栽植质量(25分)
     ⑴路面平整,树沟整齐(4分);
    ⑵树坑不低于60×60×60厘米标准(4分);
    ⑶栽植质量达到“三埋两踩一提苗”技术要求(4分);
    ⑷栽植后及时浇大水、封大堆、树干涂白1米高(8分);
    ⑸苗木规格:杨树苗高3.5米以上,健壮无病虫害,其它树种采用一级壮苗(10分)。
    3.林木管护(10分)
    ⑴健全林木管护制度,有明显的护林标志(6分);
    ⑵乡村两级建立有护林专职队伍(4分)。
    4. 林木产权落实率达到100%(10分)。
    5. 完成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任务(20分)。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验收
    由县林业部门牵头,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分两次进行检查验收。
    1. 6月份,考核2013年度造林面积和苗木成活率,检查各乡镇任务初步完成情况。
    2. 11月份,验收2013年林木保存率和保存面积,检查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
    (二)奖惩
    1.补助及奖励标准
    (1)造林补助。①凡自购苗木成片造林面积超过1亩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②单行路林和穿田林带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单侧3米计算面积,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③在黄河滩区规划区内种植薄皮核桃的,每亩补助300元,连补3年;④在子夏大街南延工程两侧规划区内,集中连片建设苗木花卉基地100亩以上的,按100—300亩(含300亩)、300—800亩(含800亩)、800亩以上的规模,分别给予每亩300元、500元、800元的补助,连补3年;在3号路、吉祥大道两侧种植花卉苗木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连补3年。
    (2)奖励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对完成当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3万、2万和1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当年“林业生态示范村”创建达标的行政村,分别给予3000—5000元的资金奖励。
    2. 补助奖励时间与办法
    12月份,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各项补助资金。
    3.处罚办法
    经检查验收,对保存率低于85%的乡镇,按缺株数量每株予以3元的处罚;对没有完成造林任务,新植幼树保存率低于85%或出现大面积死亡,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其当年所有造林财政补贴外,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