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推进不力情况的通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1-10 11:10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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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助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焦作市正在加快推进“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迟报率、瞒报率清零工作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已列入10月份市政府“1+10+N”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发改委多次向各责任单位下发通知,对“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要求、格式进行了明确,特别对7天的报送时限进行了强调,但仍有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存在迟报的情况。

经市发改部门反馈,10月份,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3家单位,因13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条、应急管理局1条、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条)未按规定在7天内及时报送,导致本月迟报率清零任务未完成,对我县10月份“1+10+N”重点工作完成率和焦作市创建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县政府对以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县政府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双公示”信息审核、临期提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信息迟报、瞒报等问题。二要加强指导检查。县发展改革委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业务指导,规范上传的公示信息。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合规性。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3家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关键症结,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县政府,材料径送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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