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琳同志辞去温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温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温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琳同志辞去温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温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