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9-23 16:59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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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常〔2021〕17号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根据温县人民政府及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提请,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如下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李  琳同志为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许宏伟同志为温县黄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许晓晓同志的温县黄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校波同志的温县岳村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大卫同志为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县公安局局长;

邹豫阳同志为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黎明同志为温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有军同志的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付新会同志的温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卫向前同志的温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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