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任〔2022〕4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丽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丽萍同志任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李德魁同志任温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秋生同志任温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邓献武同志任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建章同志任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温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张奇琦同志任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王建军同志任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牛化平同志任温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营保障中心主任,原任温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郑莉红同志任温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晓敏同志任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珍同志任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张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彦彬同志任温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刘泓邑同志任温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浩敏同志任温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免去其温县司法局高级法律专务职务;
王志宇同志任温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军同志任温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刘京京同志任黄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燕涛同志任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志刚同志任岳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亚民同志任张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原立科同志的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志斌同志的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菊梅同志的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樊华同志的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世杰同志的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岳国平同志的温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士虎同志的温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职务;
曹宝成同志的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坤友同志的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职务;
田二军同志的温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旗同志的温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晓艳同志的温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郑献社同志的温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如武同志的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光新同志的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波同志的温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红庆同志的温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马小奎同志的温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阳阳同志的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郝军同志的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爱荣同志的温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忠红同志的温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世峰、成建设同志的温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郭中卫同志的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史绍斌同志的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宋玲玲同志的岳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温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