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任〔2018〕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范艳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范艳兵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侯立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利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保宾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卫同志任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永刚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霞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彦辉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梦君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利娟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庆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职红丽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学强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芳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郑宪社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国资办主任职务;
王如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胜利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任光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牛化平同志任县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李宏涛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别,公路管理局机构升格);
马广营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永强同志任县农林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任之有同志任县农林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职务;
白浩男同志任县外向型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瑞华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江兵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志娟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河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志超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泉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晓阳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村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柴世钰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红霞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冷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家林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贤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岳玮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祥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永武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番田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利霞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高歌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德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德魁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同涛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菊芬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温泉街道工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旗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队长职务;
李霞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娟同志任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大伟同志任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远同志任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晁红军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永奇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成建设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阳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绍斌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占营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郑红旗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牛占文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志同志任县体育局副局长;
常建坤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世谦同志任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局长(兼);
郑晓敏同志任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胡腾飞同志任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小涛同志任县太极拳武术文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卫林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和人力资源局局长,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媛媛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发军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和人力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今朝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经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伟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章同志任县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建路同志任县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原玉洁同志任县移民安置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秀娟同志任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卫兵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苗小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洪涛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纪洲同志任黄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峰同志任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小水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为民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万勇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丽霞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原红建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吉永年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卫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海涛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满盾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世平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建新同志县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王笑君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素贞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立山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任振兴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职务;
李智勇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红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玉杰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董建国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长太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樊国静同志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武云同志县移民安置局副局长职务;
刘建中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钟雪玲同志县产业集聚区社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温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