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文[2015]22号
中共温县县委关于王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直个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接中共焦作市委焦文〔2015〕151号、焦文〔2015〕162号和焦文〔2015〕164号通知:
王玲同志任中共温县县委书记;
唐毅同志任中共温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马春明同志任中共温县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董红倜同志中共温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郑小林同志中共温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县委决定:
唐毅同志任温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书记;
马春明同志任温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王玲同志不再担任温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董红倜同志温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郑小林同志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长职务。
中共温县县委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