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19〕5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温县人民政府新组建机构印章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新组建机构印章予以启用,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新组建机构名单: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11个机构,新组建机构启用新印章。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