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 〔2020〕5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将“康氏中医食疗法”等3个项目列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县历史的见证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温县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我县先民旺盛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
附件:温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温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温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传统医药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Ⅸ-3 康氏中医诊疗法 怀山堂怀药健康研究
院温县有限公司
二、传统手工技艺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2 Ⅷ-7 李氏面塑 温县武德镇大善台村委会
3 Ⅷ-8 剪纸 温县追艺书画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