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背景和依据
为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理顺动物防疫县、乡职能关系,有序推进基层防疫体系改革,确保防疫队伍稳定,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形成运转高效、指挥灵活、统一协调的全方位动物防疫体系。
三、主要内容
加强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构建村级动物防疫服务网络、保障防疫工作有效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
(二)建立保障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街道)要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由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按照防疫员实际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内容绩效发放,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三)严格绩效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好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疫情会商和督办检查工作机制,避免防疫工作出现空白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