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县鑫安气体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温县鑫安气体制造有限公司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H危化经字【2020】0005号,主要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无仓储、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无仓储、乙炔(无仓储),公司地址为温县温泉镇鑫源路东防汛路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经许可证持有人申请,温县鑫安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现依法对温县鑫安气体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温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