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7-03 11:05 责任编辑:温县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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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社态度端正、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社党组能够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推进,全面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能够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围绕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26个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研究制定53条具体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确保整改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5项,正在持续整改1项,整改到位率为96%。共收到移交信访事项1项,已办结1项,办结率100%。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助力县域乡村振兴存在差距方面

1.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二是认真梳理2020年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1号文件。三是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1次。

(2)关于“‘党建入章’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党的建设放在第一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三是修改《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将党建入章。

(3)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的2024年度供销社工作计划。二是集中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三是制定出台了《温县供销社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温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二是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制定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

(5)关于“上级制度执行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周安排、周研判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制定措施。二是积极与市供销社对接,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堵点难点,科学分析研判,已成功谋划“焦给我”问题一个。

2.推动系统改革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6)关于“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发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焦作神农农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成立了新公司,搭建农资流通平台。二是建成2个平台型为农服务中心。

(7)关于“系统经济发展新动能亟需培育壮大”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功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完成2024年度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工作。二是把握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有利契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打造终端服务网点。

(8)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市社要求和《温县供销社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逐步降低“两金”占比和资产负债率。

3.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漏洞方面。

(9)关于“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基层单位,资产租期超过一年的,具有一定较大规模的,租赁前由各基层单位提前一个月向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过集体研究、市场询价、公开招租等程序后,方可对外租赁。

(10)关于“内控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二是已修订完善《温县供销社下属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基层单位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三是参加参股企业焦作嘉彤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督促其严格按照股份制企业公司章程规范运营。

(11)关于“社有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基层单位账户由县社机关统一管理,在县社机关监督管理下合理使用。

(12)关于“风险防范意识欠缺”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开展2次2024年冬春消防安全培训会,并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二是已与各租赁户签订了《温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三是已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起火房屋进行了鉴定,与三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询价沟通,筹备修缮工作。

4.专项整治成果未能得到全面巩固方面。

(13)关于“治理机制运行不畅”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了温县供销合作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同时,聘任了县直单位部门监事。

(14)关于“啃硬骨头的精神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成立长期合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长期合同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温供〔2024〕2号),扎实开展长期合同专项整治工作。

(15)关于“持续靶向发力劲头松懈”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与县金融办和县农村信用社沟通,找到了原始转让房屋票据和合同,经核实祥云镇信用社房屋已于2002年卖给信用社。二是针对北冷乡西保丰分销店被村委擅自处置私人得利的违规行为,已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二)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尚未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扛得不牢方面

l.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方面。

(1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了《中共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17)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监督纪律要求,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在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前,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18)关于“以案促改警示震慑效应不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了干部职工春节前夕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南张羌供销社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

(19)关于“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迟缓”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开展在机关内部开展诵读红色经典故事、传承优良家风等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二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三是积极建设机关廉洁文化阵地,在办公楼里设置“廉政文化长廊”,办公桌上摆放“清廉提醒牌”。

2.日常监督责任缺位方面。

(20)关于“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弱化,开展谈心谈话不经常,对供销社的现实情况掌握得不够全面”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导供销社召开2023年度述责述廉大会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督促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与受处分人员开展“一对一”回访谈心谈话;组织供销社机关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三是监督指导供销社做好省委巡视反馈的“违规合同依然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3.财务管理存在短板方面

(21)关于“聘用临时人员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重复发放补助、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执行《温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县县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行〔2019〕73号)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各项支出。二是与国资办沟通联系空调入账事宜。三是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列入固定资产账目。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社机关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22)关于“2022年召开的供销社系统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就事论事,没有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剖析根源,剖析材料相互抄袭,达不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二是召开了党组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2.选人用人较为保守方面。

(23)关于“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股室职能人员调整中,用人导向不够鲜明,不敢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专项整治、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社会化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过于倚重基层社留守人员”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二是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锻炼,提高能力。三是大胆重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已将2名年轻干部作为股级后备干部培养。

3.机关党支部基础工作存在弱项方面。

(24)关于“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步骤,规范选举程序、结果记录等工作,及时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备案。

(25)关于“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在会议记录上标明。三是对我支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一名退休党员,已按规定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其他支部。

(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前紧后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缺乏可持续性方面

巡察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26)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相关内容列入2023年度工作总结中。二是扎实开展长期合同整治工作,聘请2个律师团队,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确认合同无效。三是以林召供销社为试点,积极申报开展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温县供销社 温县温泉街道南新华街33号

联系方式:电话6169938    电子邮箱:wxgxs@126.com

责任编辑:温县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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