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温县审计局对原粮食局局长陈天民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3-02 11:34 责任编辑:温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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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民同志并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温县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8日起,对陈天民局长自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职期间及其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主持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温县万达粮油供销公司)工作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  长:侯立峰

审计组副组长:王明海

审计组 成 员:王小元、吉培锦、原哲奎、朱文艳、张欣欣等

 

附件:1.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温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温县审计局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温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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