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温县审计局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及市政管理等工作。县住建局2019年非税收入6916.59万元,决算支出42331.92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17884.9万元,负债13601.18万元,净资产4283.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建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支出未编制预算。
(二)部分收入未编制预算。
(三)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超期限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收取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高于标准。
(六)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未推行银行保函方式,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八)票据无明细。
(九)政府采购不规范,关联企业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十一)单位之间往来款项余额不一致。
(十二)内部审计机构尚未建立。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住建局积极整改,完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需退还农民工保证金企业进行公示,陆续进行退还,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逐步推行银行保函方式,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等工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