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9-01-08 14:58 责任编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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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国土资听公字【2019】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温县国土资源局兹定于2月11日举行温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2月11日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温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1月22日-2月2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温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报名。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和数量确定,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代表不超过5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由听证举办机构指定。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温县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391-6130915
   特此公告! 
 温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申请参加温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温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温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19年2月2日17时前到温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在举行听证会的7个工作日前,请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到温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利用科)领取听证会材料。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19年2月2日17时前到温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由温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顺序确定:
   (1)本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5个;
   (2)本县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3个;
   (3)本县中介机构及学术机构代表3个;
   (4)本县居民代表5个;
   (5)邀请县直相关单位代表10个(县政府、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房管局、交通局、工信局、统计局、集聚区管委会各一名);
   (6)特邀县人大、政协方面的代表2个;
   (7)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及储备、交易中心、整理中心代表6个。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温县国土资源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5个,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温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今后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7、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温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
 

责任编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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