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管机制有效健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积极进展。
二、治理重点
一是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中已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
二是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以后仍向用户单独收取的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接入费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是2021年3月1日以后,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的费用已由政府承担,但仍向用户收取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未按规定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仍单独向用户收取的。
四是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各类收费项目。
三、实施步骤
4月22日前全面梳理我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发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公告和举报投诉电话,对我县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所有在建在售居民小区的收费情况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逐一核查,对涉及违规收费的,要立行立改,严肃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
举报电话: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125989 温县财政局 6186737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199616 温县城市管理局 6123855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温县住房保障中心 6196939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县财政局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县城市管理局 温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