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参照市直部门工作时间调整情况,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