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四项配套制度等规定,经对温县财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审材料审核,拟对该公司通过2022、2023、2024年度年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金融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联系电话:0391--6193988
邮箱:jzwxjrb@126.com
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温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