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1-08 10:17 责任编辑:温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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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县在上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41 号)、《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精神,认真开展2023年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按照各项指标评价值,经综合评价,温县自评得分83分,折合百分制得分100分,加分项得3分,总分103分。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汇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开展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迅速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农业科,负责统筹全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二是做到立行立改。工作小组对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自查,对在自查和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或乡镇(街道)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限期报工作小组。三是做好自评工作。对照各项评价指标,认真准备自评相关资料,逐项说明、佐证2023年度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仔细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省、市规定时限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及使用成效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
   2023年,温县筹措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3万元,省级资金1648万元,市级资金976万元,县级资金1010万元。截止12月31日,温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入库项目39个,对接项目31个,对接项目资金5457万元,开工项目31个,已全部竣工,竣工率为100%。按项目类型分:温县今年共安排31个项目,其中产业帮扶项目18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3432.92万元,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25.8万元,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总量64.5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9个资金总量1762.86万元,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70.87万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成效
   1.产业帮扶项目18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3432.92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62.91%。(其中,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总额1707.0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93.67%)。主要为1个产业配套项目、7个加工流通项目、1个金融项目、5个大棚种植项目、2个村集体项目和1个仓储项目。如:2023年度黄河街道水果大棚种植项目,投入衔接资金300万,采取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合作方式,预计年可为集体增收24万元,预计带动脱贫户、监测户、一般农户200人就业,年人均增收约1万元。通过示范园区的建设,打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结合采摘休闲、深加工,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今年以来新增小额信贷729户2854.4万元,新增户贷率37.97%, 2023发放精准企业贷4家3366万元,带动脱贫户397户。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1个,金额32.29万元。
   2.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25.8万元。其中,实施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1个,共为516名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25.8万元。
   3.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总量64.55万元。其中为424人次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雨露计划政策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和监测户就业和创业能力。
   4.乡村建设行动和基础设施项目9个资金总量1764.86万元。惠及28个村,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改善了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5.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70.87万元。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一)资金保障(8分)
   1.1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0万元,2022年衔接资金1000万元,2023年县级投入大于2022年,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二)项目管理(19分)
   2.2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温巩脱组〔2022〕16号)。编制了2023年项目库,项目库建设资金达到7246.48万元,项目39个;产业发展项目23个,金额5014.66万元;乡村建设项目12个,金额1963.82万元;就业项目1个,资金2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70万元;项目管理类2个,资金178万元。2023年项目库内项目按照立项标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入库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入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2.3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我县坚持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前,所有申报项目全部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跟踪监督,实时监控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项目实施后,及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
   2.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温扶贫办〔2021〕5号)要求。将2023年度安排的31个帮扶项目,均按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使用情况和项目安排情况,在“温县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资金项目公示同时,又按要求公示《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衔接资金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衔接资金用途,保障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乡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全部按照要求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项目涉及村的村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对项目申报情况、建设情况及受益户名单进行了公示等。所有基础设施类项目竣工后均设立了永久性公示牌。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
   2.5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分)
   2.5.1县级定期开展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等跟踪督促情况:
   我县从2月份开始,每月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通报,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支付进度、小额信贷、信访舆情等方面进行了跟踪督促,开展了9期跟踪督促,并取得了一些进展,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2分。
   2.5.2省市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温巩脱办〔2023〕10号)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责任落实、监测帮扶、群众收入、政策措施、帮扶产业、务工就业、项目资金、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作风建设等10个方面内容,统筹脱贫攻坚期以来考核评估反馈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和其他各渠道反映的问题,逐项逐条对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做到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举措不务虚、整改问题不含糊,下功夫解决难点、疏通堵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共对照自查出4类9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
   2.5.3全国12317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反馈问题处理情况:我县大力宣传五级热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我县2023年全年在12317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无涉及项目信访案件。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
(三)使用成效(53分)
   3.6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根据省财政厅7月底工作通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温县支出进度60.78%,达到省平均进度。自评得分4分。根据省财政厅10月底工作通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温县支出进度90.19%,达到省平均进度。自评得分4分,两次通报自评得分合计8分。
   3.7预算执行率,2023年我县衔接资金无结余,执行率100%,1-2年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不存在2年以上资金结转情况,自评得分7分。
   3.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一是2023年全县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7088元,较2022年15055元,增长13.5%;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1724.7元,较2022年10445.5元,增长12.2%;实现了脱贫人口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二是脱贫县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增速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该项指标评价值4分,我县不是贫困县,不涉及此项指标评价,两项合计自评得4分。
   3.9分任务指标(20分)
   3.9.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23年温县共实施项目31个,资金量5457万元,其中25个项目形成了实际的固定资产,资金量5422.82万元。所有实施项目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的项目类别。产业项目均制定了联农带农机制,确保项目落地建成并产生收益。温县推行项目资产“1533”管理模式,把攻坚期以来财政投入2.1亿元建设的408个项目确权到乡、到村、到户,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带动脱贫村、脱贫户持续增收。
   3.9.2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2023年我县国有实验林场实施了1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年初预算45万元,全年支出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林区交通运输网络,有利于推动林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林下经济的发展,带动周边群众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拓宽增收渠道、实现精准致富具有重要意义。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20分。
   3.10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2023年我县衔接资金中央资金1823万元,用于产业资金1707.02万元,当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占比93.64%。2022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资金1131万元,当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1040.2万元,占总资金91.97%。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2023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1707.02万元,占总资金93.64%,高于2022年91.97%占比,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两项自评合计得分4分。
   3.11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2023年,温县筹措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3万元,省级资金1648万元,市级资金976万元,县级资金1010万元。当年用于产业资金3432.92万元,占总资金62.9%,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大于50%,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
3.12特色优质产业重点评价,一是我县为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温县乡村产业发展情况,制定了《温县2021—2025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规模为3634.89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5014.66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72.48%,三是我县2023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势特色产业资金总量为2792.96万元,2023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3432.92万元,所占比例为81.36%。四是我县种业强县建设势头强劲,建设1万亩高产示范、高标准农田、良种繁育于一体的“三合一”示范基地,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温县试验站、河南农业大学温县(小麦)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应用全面深化,新培育小麦品种5个,4个通过省审、1个通过国审。小麦种子基地面积常年稳定在30万亩,年外销小麦种子超1.5亿公斤,累计推广面积达4亿亩,覆盖河南、河北、安徽等多个省区,创造经济效益超300亿元。2022年、2023年我县怀药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8万亩。以铁棍山药统购统销工作为抓手,重点通过推广优质高产种植模式,建设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打造国有控股统购统销平台、提升品牌形象、加大金融支持、开展市场维权等措施,推动温县怀药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调查,共325户,满意度为98%,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6分。
 (四)工作评价(3分)
   4.13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质量,我县2023年以来报送的各种材料、文件、月报、旬报、周报和日报等,我县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均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没有出现一次延误、错误。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
 (五)加减分(+3)
   5.14机制创新
   (一)始终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四个不减”,始终坚持县领导分包联系脱贫村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专项批示12次,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深走实。
   (二)拧紧责任链条。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到乡村,组建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县级领导、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保障工作落实。坚持“书记遍访”机制,县委书记、县长率先垂范,深入基层,用“一线工作法”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帮扶干部坚持周二蹲点日入户走访,提升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累计召开16次调度会、专题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展,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2023年全县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筑牢驻村帮扶。开展防止返贫网格化监测工作,充实乡级网格员73个、村级网格员1596个,时时关注、月月监测,有效夯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基础;及时调整轮换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目前,全县共有34个帮扶工作队、54名第一书记,实现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乡村振兴任务较重村全覆盖。全县各级帮扶干部始终坚持周二帮扶蹲点日制度,履行帮扶责任,做到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确保驻村联户队伍稳定。
   5.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我县2023年度在安排衔接资金预算和执行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流程,未出现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问题。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不扣分。
   5.16数据作假
   我县2023年全年上报数据准确真实。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不扣分。
   5.17违规违纪
   我县2023年各类督察、抽查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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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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