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中央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3万元,豫财农综【2022】29号。现将调整后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2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产业项目为主,基础设施为辅;
二是竞争立项,所有项目从项目库产生;
三是未实施过基础设施项目的村或基础设施任务比较重的村,优先安排。
附件:温县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后分配表.xls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 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0371-65919535
焦作市乡村振兴局 0391-8382959
温县财政局 0391-6192733
温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391-613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