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焦作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焦就业〔2021〕3号)文件精神,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确保就业工作稳中向好。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现决定对我县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正在求职创业和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
1.毕业年度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正在求职创业的本县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登陆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实名制登记并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且只能享受一次(已在校申领过的不能重复申领)。
(三)申领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见附件1)。
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条件:
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暂定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36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40元。
(三)申领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XX市(县、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四)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变更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状态的;
3.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
4.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焦作市的;
5.档案转出焦作市的;
6.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2年5月12日——12月31日
申领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5月12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温县人才交流中心(人民大街38号)
联系电话:0391—6195158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