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政策宣传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9-11-20 16:52 责任编辑: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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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类

1求职服务

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可在我县就业服务经办平台办理求职登记,根据求职需求推荐就业岗位。可通过每月15、30日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进行求职。

2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3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生活费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4.公益性岗位补贴

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岗位补贴,缴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5.交通补贴

贫困劳动力到县(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申请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

6.职介补贴

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其免费为贫困劳动力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7.培训补贴

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技能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五级,每人补贴800元;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

8.生活补贴

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申请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

9.社保补贴

贫困劳动力在我县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保险补贴政策。

10.运营补贴

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促进就业类

1.创业指导

贫困家庭创业人员需要提供创业思路、创业项目、可行性评估等创业指导服务的,可向就业服务部门申请或向公共招聘网在线专家咨询。

2.创业平台

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可优先安排入驻我县创新创业中心,享受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政策。

3.用工登记

我县内贫困家庭创业实体需要用工需求的,可在我县就业服务经办平台办理用工登记,用工信息可通过人社平台进行免费发布。

4.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经办科室

就业创业股6193101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6125648

行政事项服务科6196802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6129661

人才交流中心6195180

失业保险管理所6199047

温泉人社所6101996

张羌人社所6596686

岳村人社所6188810

黄河人社所6161139

赵堡人社所6415885

北冷人社所6422347

武德人社所6551917

招贤人社所6482347

黄庄人社所6521116

祥云人社所6536669

番田人社所6513347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


责任编辑: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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