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生态环境系统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2-12-23 09:31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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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县防汛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焦作市生态环境系统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细化应对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提高自救能力,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够妥善应对、有效化解,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任务分工

(一)制定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研究制定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组织开展防汛防火防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全面排查本单位在防汛防火防震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找到问题点,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4月底前

3.组织开展防汛防火防震应急演练。根据本单位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高本单位安全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组织开展防汛防火防震等安全知识培训宣传。通过专家授课、观看视频、现场教学、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相关安全和防护知识学习,提升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法规股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开展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化解工作

1.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修订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年度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及时修订

2.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水生态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前

3.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一废一品”(危险废物、化学品)监管,开展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水生态股、大气股、土壤股、综合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水生态股

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9月底前

(3)加强重点河流、国省控断面、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警预报

责任单位:水生态股、监测中心、监控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继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配合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核与辐射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组织开展全县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水生态股、大气股、土壤股、综合股、监控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1.制定印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内部分工方案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研究制定分局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生态环境领域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对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要求,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汲取事件教训,坚持底线思维,举一反三,防控结合,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防汛防火防震等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涉及各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调度局机关办公区域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监控中心牵头负责调度全县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化解工作相关情况。各责任股室、单位要按照该方案任务分工,组织、协调、推进有关工作,配合股室单位做好支持配合,合力开展有关工作。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有关股室、单位要通过制定相关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领域防汛防火防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守住守牢安全底线。请局属各相关单位于5月25日前,将防汛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报监控中心,7月25日前,将防火防震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报监控中心,9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负责汇总并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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