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3年第0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温县张羌街道朱沟村集体土地;位于陈家沟村南、常阳路北,东至朱沟村地、西至朱沟村地、南至常阳路、北至朱沟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张羌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张羌街道办事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