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2-12-30 15:11 责任编辑:温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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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度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房抗震设防性能,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为目标,支持农户对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实际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温县2022年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0户。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农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三、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对象主要是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的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房抗震改造补助。

(二)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改造方式选择需尊重农户意愿。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四、补助标准

2022年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1730元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地可结合农户意愿、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建和加固的数量。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一)新建。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10000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6000—8000元。

(二)加固。每户补助10000—30000元。

在以上补助区间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结合任务数量、房屋改造工程量、农户经济条件以及当地实际,合理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且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村级组织提交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见附件3)、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还应提供房屋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二)集体评议。村级组织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见附件4),由村级组织统一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向乡镇政府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五)组织实施。县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鉴定可参照《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鉴定报告。

六、建设管理

(一)质量安全管理

对于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房的设计方案要符合抗震要求,可选用县级以上推荐使用的农村住房设计图册或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河南省新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对于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组织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也可参照《河南省农村既有住房抗震加固技术指南(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要求,建立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的培训与管理,帮助其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以及消防安全的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抗震施工方案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建房农户,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记录。

(二)农户档案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须包括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房屋鉴定报告、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等(详见附件2)。在完善和规范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要督促指导所辖县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开工一户、填报一户,竣工一户、完成一户”,信息填报要与工作进度相匹配。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度将以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为准,各地要加强系统信息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开展自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传统风貌管控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抗震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的建设方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传承弘扬传统建造技艺,减少对传统民居风貌的破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推广减震隔震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在农房抗震领域的应用。

七、资金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3号)有关规定下达,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一卡通”管理要求,工程实施前可拨付部分补助资金用于农户备工备料,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政府组织统建的,经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同意并签订有效协议,报请县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密切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农房防震减灾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定期提供抗震设防高烈度地区信息;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强化资金保障

县财政应将既有农房抗震鉴定、农房抗震设计、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要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险”的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为村民购买建房保险进行补贴,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落实补助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问题,不断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播、电视、新媒体、编印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房抗震的重要性和农房抗震设防常识;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提高我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能力。

 

附件:1.河南省抗震设防高烈度地区一览表

2. 县(市、区)   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档案目录

3.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4.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附件1河南省抗震设防高烈度地区一览表

序号

省辖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抗震设防烈度

1

郑州市

中原区

7

2

二七区

马寨镇、侯寨乡、淮河路街道、解放路街道、铭功路街道、一马路街道、蜜蜂张街道、五里堡街道、大学路街道、建中街街道、福华街街道、德化街街道、嵩山路街道、长江路街道、京广路街道

7

3

管城回族区

十八里河镇、南曹乡、圃田乡、北下街街道、西大街街道、南关街街道、城东路街道、东大街街道、二里岗街道、陇海马路街道、紫荆山南路街道、航海东路街道

7

4

金水区

7

5

上街区

7

6

惠济区

7

7

中牟县

青年路街道、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韩寺镇、官渡镇、白沙镇、郑庵镇、九龙镇、张庄镇、黄店镇、大孟镇、刘集镇、八岗镇、三官庙镇、姚家镇、刁家乡、狼城岗镇、万滩镇、雁鸣湖镇

7

8

巩义市

7

9

荥阳市

索河街道、京城路街道、乔楼镇、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刘河镇、崔庙镇、贾峪镇、城关乡、金寨回族乡、豫龙镇、广武镇、高村乡

7

10

新密市

7

11

新郑市

7

12

登封市

嵩阳街道、少林街道、中岳街道、卢店镇、告成镇、大冶镇、宣化镇、徐庄镇、东华镇、唐庄乡

7

13

开封市

龙亭区

7

14

顺河回族区

7

15

鼓楼区

7

16

禹王台区

7

17

金明区

7

18

杞县

葛岗镇、阳堌镇、官庄乡、平城乡、泥沟乡、柿园乡、西寨乡

7

19

通许县

城关镇、竖岗镇、玉皇庙镇、孙营乡、大岗李乡、邸阁乡、练城乡、厉庄乡

7

20

尉氏县

7

21

祥符区

城关镇、陈留镇、仇楼镇、八里湾镇、朱仙镇、半坡店乡、罗王乡、杜良乡、兴隆乡、西姜寨乡、范村乡、曲兴镇、刘店乡、袁坊乡

7

22

兰考县

兰阳街道、桐乡街道、惠安街道、堌阳镇、考城镇、红庙镇、东坝头镇、谷营镇、仪封镇、许河乡、葡萄架乡、闫楼乡、三义寨乡

7

23

南彰镇、小宋镇、孟寨乡

8

24

洛阳市

老城区

7

25

西工区

7

26

瀍河回族区

7

27

涧西区

7

28

高新区

7

29

伊滨区

7

30

洛龙区

7

31

孟津区

7

32

新安县

7

33

嵩县

闫庄镇、大坪乡

7

34

宜阳县

城关镇、柳泉镇、韩城镇、香鹿山镇、锦屏镇、三乡镇、张坞镇、莲庄镇、赵保镇、樊村镇、盐镇乡、高村镇、上观乡、董王庄乡

7

35

洛宁县

东宋镇

7

36

伊川县

彭婆镇、高山镇、吕店镇、鸦岭镇

7

37

偃师区

7

38

平顶山市

叶县

仙台镇、叶邑镇、辛店镇、龙泉乡

7

39

郏县

冢头镇、安良镇

7

40

舞钢市

铁山街道、八台镇、枣林镇、庙街乡、武功乡

7

41

安阳市

文峰区

8

42

北关区

8

43

殷都区

8

44

龙安区

龙泉镇

7

45

文昌大道街道、田村街道、彰武街道、文明大道街道、太行小区街道、中州路街道、马投涧镇、东风乡

8

46

安阳县

水冶镇、铜冶镇、善应镇、曲沟镇、吕村镇、伦掌镇、辛村镇、蒋村镇、永和镇、都里镇、磊口乡、许家沟乡、马家乡、洪河屯乡、瓦店乡、北郭乡

7

47

柏庄镇、崔家桥镇、韩陵镇、安丰乡、白壁镇

8

48

汤阴县

菜园镇、任固镇、五陵镇

7

49

城关镇、宜沟镇、白营镇、伏道镇、古贤镇、韩庄镇、瓦岗乡

8

50

滑县

道口镇、城关镇、白道口镇、留固镇、上官镇、万古镇、高平镇、老店镇、枣村乡、四间房乡、八里营乡、赵营乡、大寨乡、桑村乡、老爷庙乡、慈周寨乡、瓦岗寨乡、焦虎乡、小铺乡

7

51

牛屯镇、王庄镇、半坡店乡

8

52

内黄县

7

53

林州市

振林街道、桂园街道、开元街道、龙山街道、合涧镇、任村镇、姚村镇、陵阳镇、原康镇、城郊乡、石板岩乡、临淇镇、东姚镇、横水镇、河顺镇、五龙镇、采桑镇、东岗镇、桂林镇、茶店乡

7  

54

鹤壁市

鹤山区

7

55

山城区

8

56

淇滨区

8

57

浚县

黎阳街道、卫溪街道、浔州街道、伾山街道、善堂镇、王庄镇

7

58

屯子镇、新镇镇、小河镇、卫贤镇、白寺乡

8

59

淇县

8

60

新乡市

红旗区

8

61

卫滨区

8

62

凤泉区

8

63

牧野区

8

64

新乡县

8

65

获嘉县

黄堤镇、徐营镇

7

66

城关镇、照镜镇、中和镇、冯庄镇、亢村镇、史庄镇、位庄乡、大新庄乡、太山乡

8

67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韩董庄镇、祝楼乡、桥北乡

7

68

龙源街道、原武镇、师寨镇

8

69

原阳县

蒋庄乡、官厂镇、陡门乡

7

70

原兴街道、阳和街道、齐街镇、太平镇、福宁集镇、葛埠口乡、大宾镇、路寨乡、阳阿乡、靳堂乡

8

71

延津县

8

72

封丘县

城关镇、黄陵镇、黄德镇、陈桥镇、赵岗镇、留光镇、潘店镇、鲁岗镇、李庄镇、城关乡、荆乡回族乡、王村乡、居厢镇、荆隆宫乡、曹岗乡、尹岗镇、冯村乡

7

73

应举镇、陈固镇

8

74

长垣市

7

75

卫辉市

8

76

辉县市

沙窑乡、薄壁镇、吴村镇、南村镇、南寨镇、上八里镇、黄水乡、西平罗乡

7

77

胡桥街道、城关街道、峪河镇、百泉镇、孟庄镇、常村镇、北云门镇、占城镇、冀屯镇、拍石头乡、高庄乡、张村乡、洪洲乡、赵固乡

8

78

焦作市

解放区

7

79

中站区

7

80

马村区

7

81

山阳区

7

82

修武县

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城关镇、郇封镇、周庄镇、高村乡、五里源乡

7

83

博爱县

7

84

武陟县

西陶镇、大封镇、三阳乡、小董乡、大虹桥乡、北郭乡、木城街道、龙源街道、龙泉街道、木栾街道、詹店镇、谢旗营镇、嘉应观乡、乔庙乡、圪当店乡

7

85

温县

7

86

沁阳市

7

87

孟州市

7

88

濮阳市

华龙区

中原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建设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大庆路街道、黄河路街道、任丘路街道、濮东街道、孟轲乡、昆吾路街道、长庆路街道、皇甫街道、开州街道、王助镇、胡村乡

7

89

岳村镇

8

90

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吾路街道、皇甫街道、开州街道、王助镇、胡村乡

7

91

清丰县

城关镇、马庄桥镇、古城乡、大流乡、韩村乡、大屯乡、固城乡、阳邵乡

7

92

瓦屋头镇、柳格镇、仙庄镇、六塔乡、巩营乡、马村乡、高堡乡、双庙乡、纸房乡

8

93

南乐县

城关镇、元村镇、谷金楼乡、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近德固乡

7

94

韩张镇、福坎镇、张果屯镇、千口镇、杨村乡

8

95

范县

8

96

台前县

吴坝镇、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马楼镇、后方乡、夹河乡

7  

97

侯庙镇、清水河乡

8

98

濮阳县

城关镇、庆祖镇、子岸镇、五星乡、海通乡、新习镇

7

99

柳屯镇、文留镇、八公桥镇、户部寨镇、徐镇镇、鲁河镇、胡状镇、清河头乡、梁庄乡、王称固乡、白罡乡、梨园乡、郎中乡、渠村乡、习城乡

8

100

许昌市

魏都区

7

101

建安区

7

102

鄢陵县

7

103

襄城县

颍桥回族镇、颍阳镇、王洛镇、汾陈镇

7

104

禹州市

7

105

长葛市

7

106

漯河市

召陵区

老窝镇、召陵镇、万金镇、邓襄镇、青年镇、后谢乡

7

107

舞阳县

舞泉镇、吴城镇、辛安镇、文峰乡、保和乡

7

108

临颍县

王岗镇、巨陵镇、窝城镇、固厢乡、石桥乡、王孟乡

7

109

三门峡市

湖滨区

7

110

渑池县

张村镇、洪阳镇、仰韶镇、仁村乡、陈村乡、坡头乡、段村乡、南村乡

7

111

陕州区

西张村镇、观音堂镇、菜园乡、张茅乡、王家后乡、硖石乡、宫前乡、店子乡、大营镇、原店镇、张汴乡、张湾乡

7

112

卢氏县

杜关镇、五里川镇、官道口镇、官坡镇、双龙湾镇、横涧乡、双槐树乡、汤河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沙河乡、徐家湾乡、潘河乡、木桐乡

7

113

灵宝市

朱阳镇、寺河乡、苏村乡、五亩乡、城关镇、尹庄镇、阳平镇、故县镇、大王镇、阳店镇、函谷关镇、焦村镇、川口乡、西阎乡

7

114

豫灵镇

8

115

南阳市

宛城区

7

116

官庄工区

7

117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7

118

卧龙区

七一街道、卧龙岗街道、武侯街道、梅溪街道、车站街道、光武街道、靳岗街道、潦河镇、安皋镇、陆营镇、青华镇、英庄镇、七里园乡、谢庄镇、王村乡

7

119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张衡街道、百里奚街道

7

120

西峡县

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丹水镇、西坪镇、双龙镇、回车镇、丁河镇、五里桥镇、重阳镇、阳城镇、军马河镇、田关镇、寨根乡

7

121

镇平县

7

122

内乡县

城关镇、夏馆镇、马山口镇、湍东镇、赤眉镇、王店镇、灌涨镇、板场乡、大桥乡、赵店乡、七里坪乡、余关镇

7

123

淅川县

毛堂乡

7

124

社旗县

晋庄镇、李店镇、太和镇

7

125

唐河县

滨河街道、文峰街道、东兴街道、源潭镇、张店镇、大河屯镇、桐寨铺镇、毕店镇、城郊乡、桐河乡、昝岗乡、古城乡

7

126

桐柏县

埠江镇

7

127

商丘市

梁园区

7

128

睢阳区

古城街道、文化街道、东方街道、新城街道、古宋街道、宋城街道

7

129

民权县

城关镇、龙塘镇、孙六乡、王庄寨镇、白云寺镇、庄子镇、伯党回族乡、花元乡、野岗乡、双塔乡、林七乡、褚庙乡、老颜集乡、人和镇、北关镇、程庄镇、王桥镇、胡集回族乡

7

130

宁陵县

柳河镇、逻岗镇、石桥镇、孔集乡、赵村乡

7

131

虞城县

城关镇、贾寨镇、利民镇、城郊乡、郑集乡、李老家乡、古王集乡、田庙乡

7

132

永城市

李寨镇

7

133

信阳市

平桥区

五里店镇、洋河镇、肖王乡、龙井乡、胡店乡、肖店乡

7

134

罗山县

龙山街道办事处、丽水街道办事处、宝城街道办事处、竹竿镇、楠杆镇、东铺镇、庙仙乡、尤店乡、高店乡

7

135

光山县

十里镇、寨河镇、孙铁铺镇

7

136

商城县

达权店镇、汪岗镇、伏山乡、吴河乡、冯店乡、长竹园乡

7

137

潢川县

弋阳街道、春申街道、定城街道、老城街道、伞陂镇、卜塔集镇、傅店镇、魏岗乡、隆古乡、谈店乡、白店乡

7

138

息县

谯楼街道、龙湖街道、淮河街道、曹黄林镇、孙庙乡、路口乡、临河乡、关店乡、八里岔乡

7

139

周口市

扶沟县

7

140

西华县

红花集镇、聂堆镇、东夏亭镇、西华营镇

7

141

商水县

魏集镇、固墙镇、白寺镇、巴村镇、谭庄镇、胡吉镇、姚集镇、平店乡、袁老乡、化河乡、舒庄乡、大武乡

7

142

沈丘县

莲池乡、范营乡

7

143

太康县

城关回族镇、常营镇、逊母口镇、板桥镇、毛庄镇、清集镇、大许寨镇、城郊乡、芝麻洼乡、独塘乡、五里口乡

7

144

项城市

南顿镇、孙店镇、高寺镇、新桥镇、付集镇、官会镇、丁集镇、秣陵镇、王明口镇、范集镇、永丰镇

7

145

驻马店市

西平县

7

146

上蔡县

杨集镇、朱里镇、华陂镇、东洪镇、崇礼乡、韩寨乡、东岸乡、小岳寺乡、西洪乡

7

147

正阳县

铜钟镇、陡沟镇、大林镇、皮店乡、彭桥乡、兰青乡

7

148

遂平县

和兴镇、沈寨镇、槐树乡

7

149

济源示范区

沁园街道、济水街道、北海街道、天坛街道、玉泉街道、克井镇、五龙口镇、轵城镇、承留镇、坡头镇、梨林镇、大峪镇、思礼镇、王屋镇、下冶镇

7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县(市、区)      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档案目录

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村民小组姓名____________

1、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3、既有农房抗震鉴定报告,报告中须含鉴定项目、鉴定结论及加固方案(新建户可无此报告)

4、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5、改造前、中、后照片(新建无需提供改造前照片)

6、验收鉴定报告

7、资金拨付凭证

 

 

 

备注:

 

 

附件3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属于       (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农村低保户、③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家庭、⑥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本人选择         (加固或新建)的方式建设抗震设防达标的住房,现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请予批准。                           

 

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4-1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加固改造)

农户

情况

省辖市

 

县(市、区)

 

乡(镇)

 

村级组织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低收入群体类型

¨易返贫致贫户          ¨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低收入群体认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旧住房情况

房屋结构类型

 

房屋

面积

 

房屋

层数

 

房屋建造年代

 

鉴定

情况

鉴定机构

 

鉴定时间

 

鉴定结论

 

房屋改造情况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有

¨无

建设方式

¨自建

¨统建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施工

进度

情况

列入计划的年度

 

批准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资金

情况

总投资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农户贷款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村级组织

评议意见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村级组织(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审核单位(盖章)  

调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县级

审批意见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批准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备注:房屋结构类型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等。


附件4-2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新建)

农户情况

省辖市

 

县(市、区)

 

乡(镇)

 

村级组织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低收入群体类型

¨易返贫致贫户          ¨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低收入群体认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改造情况

建设方式

¨自建

¨统建

建设类型

¨拆除新建

¨异地新建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改造后

房屋类型

 

改造后

房屋面积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有

¨无

施工进度情况

列入计划的年度

 

批准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资金情况

总投资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农户贷款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村级组织

评议意见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村级组织(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审核单位(盖章)  

调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县级

审批意见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批准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备注:房屋结构类型有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结构等。

责任编辑:温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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