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2〕109号)文件规定,经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及县民政局审定,本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取消19人,新增7人,补发7人,符合补贴条件的共2716人,发放资金2042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取消27人,新增49人,补发49人,符合补贴条件的共4602人,发放资金348825元。本月两项补贴资金共计发放553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