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就医路上必须有——社会保障卡
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启用业务新系统,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就医,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卡才能就医报销。为了保证大家就医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办有社会保障卡,以备就诊时使用。
二、没有申办社保卡的城乡居民,第一次办理应到各乡镇政府劳动保障所采集信息并办理。
三、已办理社保卡,但又丢失的城乡居民,需要补办社会保障卡的,请到各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补办。
请 相 互 转 告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办理业务。新系统启用后,全市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包括外出异地就医),都需要持卡就医,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卡不能进行医保报销,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