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关于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教育局签订的各类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做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守校园安全红线,建立隐患排查整改体系、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以铁的手腕和纪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种责任事故,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丰富学生安全知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检查、有评比,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假期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通过印发学生安全须知、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手抄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抓住放假前、开学后、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防溺水、防消防、防欺凌、防交通、防爆炸、防震、防触电、防中毒、防传染病、防意外伤害及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校园安全教育平台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利用平台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教学和专题授课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要坚持做到“六个必讲”,即: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大格局。
三、细化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度,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会议,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校车“六定模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检审,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强校园物防、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等);安装高清视频装置,做到校园重点部位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做到校园全覆盖,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按要求设置寝管办公室,配备寝管人员和专职保安,记好寝管日志。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队伍,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风险预案机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事前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科室批准。坚持向学生及家长印发寒暑假“告全县家长安全书”,并将回执单统一回收、存档。
四、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促管理,将校园安全工作的每个场所、每个环节、每个时段具体责任到个人,做到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执行学校安全隐患“一周一报”制度,每周星期五中午前上报学校本周安全隐患台账、欺凌台账、校车台账、消防台账以及扫黑除恶台账等,各学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信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要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要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要建立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切实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防护。要建立校车管理制度,建立校车管理档案,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和卫生防疫制度等。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落实管理责任,坚持有章可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禁为应付检查而突击弥补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加大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重点管理工作三十六条的通知》(焦教文〔2019〕7号)和《温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温教文〔2018〕4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设置消防安全标识,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坚持“每周一排查、每周一上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上报安全隐患要具体明确。相关科室根据隐患台账内容向学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隐患,直到隐患整改到位。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入账,隐患整改后及时销号,确保学校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力度,健全监管体系,将教学楼层、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电教室、仪器室、操场、校园等划片分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管。
六、开展多种形式演练,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学生安全演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结合不同时期要求,确定演练内容,有目的地开展自护、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自救互救、应急处理能力。演练后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演练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建立演练文本和声像档案资料。各学校(幼儿园)都要设立校园义务护卫队、消防队和抢险救援队等,做好日常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校园治安、火灾及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积极稳妥做好处置工作,严防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七、规范档案管理,总结安全工作经验
安全档案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事故追究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档案建设,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规范安全管理档案。对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安全检查等活动,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活动记录及时,档案材料详实,并及时存档备案。不断学习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八、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属地政府,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定期研究学校(幼儿园)治安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事件和案件,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因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敲诈勒索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疏导上下学期间道路拥挤堵塞现象。要做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