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7-02 18:29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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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温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6日

温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北十堰爆炸和河南商丘柘城县火灾伤亡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近期有关会议、文件通知要求,县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把安全隐患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志超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类民办学校负责人和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考核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学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排查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全县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全县教育类培训机构、全县教育类午托部和教育类武校。

四、排查内容

(一)“安防”建设

各学校要加强“四防”建设,专职保安到位、防卫器械到位、监控全覆盖到位并保存30天、安全制度到位;严格落实校园“五个百分之百”安全制度(即配齐专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并保存90天;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要达到100%。)。配齐安保八件套(防爆头盔,强光手电,辣椒水,橡胶棒,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钢叉),熟练操作每个防卫器械,上下学高峰期要全副武装,手持防卫器械,每个保安要有固定的位置,熟悉并会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和幼儿入校(园)、离校(园)交接制度,强化外来人员登记和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消防安全

各学校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排查学生寝室、学校食堂、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等场所,特别要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彩钢板材料建筑、木结构房屋、大功率电器等,以及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是否按规定配齐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标志;楼道、过道等区域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食堂违规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楼是否还存在防盗窗,是否安装逃生销;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控制柜,消防控制柜是否正常,消防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电动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或违规入室停放,或“飞线”充电,或不按规定停放。学校是否有专兼职电工,并签订维保协议;要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三)食品安全

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食堂操作人员是否培训;燃气使用设备、燃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油烟机是否有积油积垢,天然气管道上是否堆放杂物,灶具、热水器、采暖炉使用年限是否超过八年,厨房是否通风,天然气公司是否进行安全检查,是否下有隐患整改书;学校食堂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和能力,食堂内部的流程布局、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管理、餐饮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等情况是否达标。

(四)防溺亡、防汛安全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防溺亡、防汛工作预案、工作方案,提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对校舍进行排查加固;要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工作力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要认真落实“七个一”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各学校要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对学校周边河流、水库、池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或悬挂横幅,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各学校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以及《温县教育局告全县家长安全书》,回执单学校100%保存。

(五)交通安全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温县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承诺书》的相关责任,严格落实“六定模式”(定时间、定检、定车、定座位、定线路、定司机和随车人员),建立安全台账。要与校车驾驶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等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要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使学生(幼儿)做到不乘坐无校车标识(牌)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超员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学生、幼儿安全。严格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及学生骑电动车及学生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逆行、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六)校园周边治理

各学校每周要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200米环境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每周上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落实情况;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情况等;在上下学高峰期要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至少一名带班领导和四到六名教师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和谐。

(七)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建立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制度;实验室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正常运行。使用压力罐、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学校要结合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建立隐患台账,限期销号,凡是有压力罐的学校要和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维保协议;对使用天然气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台账,并结合燃气公司对存在隐患的学校进行当场或限期整改,学校不允许再使用和保存罐装的燃气,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时间部署

6月26日开始——7月16日结束,共四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督导工作。

第一轮:6月26日——6月29日各学校全面自查,6月29日前将自查台账(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安全股邮箱,纸质盖章上交安全股。

第二轮:6月30日——7月4日各学校交叉检查,7月4日前将交叉检查台账(附件2)纸质盖章上报安全股。

第三轮:7月5日——7月9日各科室对督学责任区学校进行督导检查,7月9日前将检查台账(附件2)纸质交至安全股。

第四轮:7月10日——7月16日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学校进行抽查。

(二)工作要求

1.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工作要成立检查组,每组3-5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或安全专干任组长,其他人员必须熟悉并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所在单位要为检查工作提供车辆保障,为开展检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交叉检查组分工情况见附件1)

2.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检查,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重在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建议和意见,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3.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温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工作台账》,每所学校填写两份(被检查学校留存一份,检查学校带走一份)。检查结束后,各组要认真收集整理检查情况,并于7月4日前上报检查隐患台账(检查单位签字盖公章、电子稿)。

4.检查期间工作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安全。

5.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期间,凡因重视不够、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和检查组相关人员的责任。

6.7月10日开始,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对上报隐患少、上报隐患小的学校及教育类机构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抽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较大、较多隐患学校或教育类机构,教育局将对相关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对教育类五类场所进行停业整改。

同时,为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将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态度不积极的五类机构场所上报教育局安全股,教育局将协调各有关部门会商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并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处罚和关停。

附件.doc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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