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经营行为,提高学校食堂经营服务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办法》等要求,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校食堂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杜绝学校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要明确食堂管理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为学校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对食堂的经营服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食堂经营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原料存放区域。
(三)建立健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
凡有学生食堂的学校要成立以师生代表为主体的学校膳管会,膳管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食堂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由分管校长担任膳管会主任。膳管会的主要职能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饭菜质量、食品价格等进行检查和监督;适时进行市场菜价调查,对食堂所购的菜价进行比较;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堂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参与对食堂工作的考核,提出对食堂工作的奖罚意见。
(四)合理制定饮食成本核算和定价规则
严格落实《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实施意见》(温教文〔2021〕3号)管理规定,坚持保本经营,体现公益服务。学校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必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严格控制学校食堂的盈利毛利率。在正常情况下,食堂财务状况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在保持食堂饭菜价格稳定的同时,保证饭菜质量不降低。
(五)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六个关口”
1.严把食品采购环节关。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正规供货票据,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不得采购无票证和票证不符食品。应索证的食品种类主要有:米面类、食用植物油、禽肉类、调味品等(豆制品和蔬菜类索要购货凭证)。严禁采购变质、霉变、超过保质期限不符合食品采购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务必记录详细,每月5号前到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位于干燥通风处,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离墙10厘米,离地30厘米。严禁购进成品、半成品原料,必须是食堂购进原材料自行加工食品出售,储存原料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得混放。
3.严把食品的烹调加工关。烹调加工使用新鲜的原料,彻底解冻食品,彻底加热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严禁使用剩菜剩饭再次加工出售,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严禁加工凉菜出售。
4.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能够满足学生公用餐具消毒的消毒柜,确保公用餐具“一餐一消毒”。所有餐具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操作。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每月5号前到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
5.严把食物留样关。每餐食物必须先留样再出售,每样食物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留样记录要填写详细,每月5号前到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
6.严把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工作期间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售饭时戴口罩和手套。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要责任到人,定时保洁,随时清扫,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台、操作台整洁。
(六)推动明厨亮灶,实施智慧监管
按照《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方案》(焦市监联发〔2019〕16号)要求,各学校食堂必须在操作间、售饭间、餐厅等主要场所安装摄像头,且与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平台连接,能对学校食堂实施动态管理,智慧监管。继续实施“明厨亮灶”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率达100%。
(七)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对长期在校外就餐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对学生就餐摊点进行跟踪、走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
三、工作要求
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食堂管理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条件,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堂管理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领导,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
(一)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学校必须完善
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适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及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对疏于管理并造成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来信、来访投诉的食堂问题,一经查实,将给予全县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学校每年要与食堂签订食堂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堂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温县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