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教育阶段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教育阶段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3.国家助学金。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县扶贫办负责实施)。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3.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县扶贫办负责实施)。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500元。
2.免学费和住宿费。资助标准为县一中每生每期学费750元,住宿费280元;实验高中和新宇高中每生每期学费550元,住宿费280元。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500元),初中生5元(每学期625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餐改善计划。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必须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保教费年生均600元,生活补助费年生均4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费年生均400元。所有接受国家资助的对象均要求有正式学籍。
温县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91-6192116 焦作市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91-2992825
河南省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1-55078999 河南省学生资助网:www.haedu.net.cn
河南省学生资助服务QQ:800 185 185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电话: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