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建设布局进行规范管理,希望各学校在新建改建食堂时要规范设计、布局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标准执行,学校食堂建设布局包括:操作间、售饭间、主食原料库、副食原料库、储菜间、粗加工间、面食加工间、洗消间、留样间、更衣室(男、女),规模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具备基本建设布局要求,包括:操作间、售饭间(备餐间)、原料库、洗消间、更衣室等。
二、硬件建设
(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位置,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地面要求。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扫、吸水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建议使用水磨石地面。
(三)专室门要求。学生食堂所有门应无门坎,方便人员和货物出入。
(四)功能室要求
1.操作间:墙体瓷片到顶,至少三个水池,地面有带坡度的排水沟,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必须使用电器或天然气灶具,灶具前上方或上方应有吸尘罩装置,并在末端配备符合要求的油烟分离设施。排风口或预留排气扇安装口,除面案外所有设备均使用不锈钢台面,严格做到食物生进、熟出,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
2.售饭间:空间应相对密闭(餐厅前台应密封到顶,操作间的门建议采用推拉门),瓷片到顶,有售饭窗口(高1.1—1.2m)和售饭台,安装必要的消毒灯、灭蚊灯。
3.主(副)食原料库、储菜间:要安装拆卸方便的防鼠板,高度约40厘米;要安装排风设施,确保室内干燥通风良好;墙体瓷片不低于1.5米;要配备必要的储物台、储物架,确保所有原料离地3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
4.粗加工间:粗加工间位置设计要与储菜间紧邻最佳,主要用于择菜、洗菜、切菜,应有不少于三个洗菜池(上下水管道),建议有排水沟,方便地面清洗;要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放置带盖垃圾桶;要安装排风设施,确保室内通风良好;所有设备使用不锈钢台面;菜案、刀具要常清洗保持干燥,防生锈、防发霉。
5.面食加工间:用于面条、馒头等面食的加工,应有水池(上下水管道);电器设备要配备足够负荷的电线,经常排查隐患确保安全;所有设备使用不锈钢台面,保持清洁,有台布遮盖设备。
6.洗消间:根据就餐学生规模配备足够的消毒柜,确保学生餐具做到一餐一次性消毒;配备易于清洗的水池及不锈钢台面。
7.留样间:用于每餐饭菜的留样,要做到留样间、留样柜上锁,专人负责,不允许堆放杂物。
8.更衣室:规模大的食堂可设置男女更衣室;要配备专用感应式或脚踏式水龙头,确保洗手规范卫生;要配备紫外线消毒灯,定期进行室内消毒;要配备工作衣柜、鞋帽架,确保一人一衣柜(格柜)。
9.餐厅:地面有坡度、排水沟,洗碗池;餐厅文化布置要体现勤俭节约、文明就餐、光盘行动的理念,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0.刷卡室、教师餐厅: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刷卡室、教师餐厅、工作人员住室的要在设计时酌情考虑,不允许与其他专用室合并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在新建或改建食堂时,一定要按照食堂建设布局高标准设计。
(二)规范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做到常学习、常排查、常抓不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拖拉、不推诿。
(三)完善资料。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原料进货台账、食物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记录工作,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