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2020年5月26日发布了《温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因受疫情影响,重点疫区的申请认定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指定医院的体检和现场确认,经决定,调整体检和现场确认相关操作办法,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环节
因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今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人员,可在当地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仍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原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密封后寄送到温县教育局,怀孕妇女需同时提交该医院已孕证明。体检表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A4纸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费由申请对象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寄递费用由申请对象个人承担,不接收费用到付的邮件。寄送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教育局人事科,邮编:454850,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391-6185219。
二、现场确认环节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不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温县按时参加现场认定的人员,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相关材料。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应熟知申报对象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因受委托人办理不及时或不能正确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对象本人承担。
因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寄递。
三、其他事项
1、体检结果在现场确认结束(2020年7月10日)前仍未寄到的,视为未参加体检。
2、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温县按时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的人员,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
温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