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防御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汛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焦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汛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温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县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教育局设立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由教育局郑志超局长任总指挥,局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民办学校负责人、教育局机关各股室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股,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抢险救灾工作,在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和机关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的要求,实行各中小学幼儿园防汛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副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落实防汛责任。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常规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成立工作检查组、教育宣传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机构,协调好各组的工作。
2.防汛教育和演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师生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3.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各中小学幼儿园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4.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各级各类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指令为准),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6.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每年定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7.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实战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中小学幼儿园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工程准备。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四)物资通信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五)防汛预案准备。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学校防汛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健全反应机制,主动应对洪水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学校防汛应急预案每年5月底上报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六)防汛日常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学校防汛设施、行为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伍、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上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四、预警及响应
(一)汛情预警
由县气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二)预警响应
1.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2.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可根据情况做好停课准备,确需停课的,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需要回家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3.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橙色预警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对暴雨洪涝灾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其他地区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待红色预警解除后经请示教育局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三)响应程序
1.指挥与协调。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调度;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由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抢险与救援。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隔1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善后处置。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五、应急保障
各中小学幼儿园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24小时畅通。
(二)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的重点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三)应急队伍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负责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现场处置,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四)物资器械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五)紧急避险场所保障。按照《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紧急避险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安全区域作为全校师生避险安置场所。场所内房屋、设施等安全可靠,容纳空间充足,配备救生衣、沙袋、消防设施和器材等应急物资,要满足师生基本生活保障,保证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设置公共厕所、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
六、监督管理
(一)教育培训。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二)应急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1-2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防汛抢险和疏散撤离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温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