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7-02 18:35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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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初中,各民办初中学校:

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有利于初中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有利于各类中等学校选拔新生、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惠民,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按照普职录取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为即将进行的新高考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工负责。今年中招仍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一次考试、分口录取的办法。在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基础教育股负责中招信息采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分配生资格认定、特长生测试、照顾对象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制定、志愿填报、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报名、文化课考试、阅卷等工作;体卫艺站负责体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温县智慧教育云平台、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古温教育、温县考生之友)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咨询渠道等信息,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查,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此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开展。

(四)坚持属地招生。按照《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21〕42号)精神,除省、市规定的允许跨地市、跨县域招生的类别外,全县普通高中只能招收本县区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生,严禁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三、工作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报名。我县中招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1〕32号)有关规定,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做好相关工作。

(二)体育考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21〕12号)有关规定,今年我县中招体育考试项目为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太极拳、足球运球、跳绳。其中,长跑分值为30分、跳绳20分,其它两项分值均为10分。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总分。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21〕37号)有关规定,全县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总分。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对分配生、特长生和照顾对象的资格核查和认定。其中分配生、特长生的资格核查和认定由学校负责,报县教育局备案;对照顾对象的资格认定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市教育局高教科负责。资格审查材料需在省中招平台上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方能按照相应类别予以录取。

1.分配生。继续实行分配生政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分配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录取时最多降低50分。具备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的条件是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且具有该校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生、往届生、转学生(国家规定的军转干部子女、经市政府同意由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需统一安置的学生除外)不能享受普通高中分配生待遇。

2.特长生。今年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招收特长生,其他普通高中不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具体,县教育局全程监督,并按市教育局要求上报测试结果。

3.奖励和照顾对象。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有8种情况可进行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五)考试。中招考试由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考试三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600分、70分、30分,总分7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单科考试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分值分别为120分、120分、120分、70分、50分、70分、50分。各学科考试时间安排见《2021年焦作市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2)。道德与法治、历史为开卷考试科目。

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命题、制卷由省教育厅统一实施。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也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中招考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考生凭准考证、座号通知单到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六)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络阅卷。试卷集中扫描、分县分科评阅。7门学科分5组(即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理化组、政史组),对应由5个县(市)分别承担,每年有一个县(市)轮空。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七)招生计划制定。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以及2021年年底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的要求,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八)志愿填报。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其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要达到B级以上(含B级),报考其它普通高中的要达到C级以上(含C级)。

考生可填报三类志愿,分别为提前批次志愿、批次志愿、征求志愿。提前批次志愿为“温县第一高级中学特长生”和“航空实验班”志愿。批次志愿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志愿(包含统招生、分配生);第二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每一批次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提前批次志愿和批次志愿在中招文化课考试前由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集中填报。

(九)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一次性划定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过省中招平台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原则,依次进行。

批次志愿实行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征求志愿和补录,有招生缺额的学校面向全县初中安排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仅安排征求一次,征求志愿时间另行通知。未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无法录取。

特长生的录取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其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录取学校的普通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调30%,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各普通高中要督促已录取学生按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无法取得普通高中正式学籍。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凡已被录取未报到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也不能到初中学校复读,否则将无法参加下一年的中招报名和考试。被普通高中录取后又选择到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到普通高中办理退学手续,否则影响将来高考报名。

对残疾人考生,只要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并符合录取标准,所报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录取网络8月20日关闭,录取工作结束,考生可及时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十)学籍注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取得与志愿填报及录取结果直接相关。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获得学籍号,经信息完善、照片采集后取得正式学籍。未按志愿被网上录取的考生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四、工作要求

中招工作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招生政策、强化招生服务、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有偿招生、严禁泄露信息、严禁违规录取、严肃责任追究”中招工作八项措施,确保遵规守纪、规矩规范、公平惠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建立中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生程序。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中招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为外地学校和单位招生提供学生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要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或押金,不得提前承诺入学,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初中学校不得接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扰乱招生秩序的高中和初中学校,取消当年度教育质量奖的评选资格,普通高中削减下一年度20%的招生计划,初中学校削减下一年度20%的分配生招生计划,一年内不得参加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市级以上优质课评选等评先评优活动。

(三)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一是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二是规范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学费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三是加强对照顾对象的审核。严格审查各类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照顾对象名单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军人子女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公办高中保持一致。各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我县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中招工作人员中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中招考试的,实行回避政策。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六)加强和规范招生宣传。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必须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局机关有关股室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七)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监督。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中招工作违规违纪行为,对中招工作中有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顶风违纪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从快从重查处,严格依规依纪、严厉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温县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docx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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