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0-05-20 17:28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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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要求,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科学指导教育教学,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制定温县教育系统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和定义

1.3.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温县教育系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应对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1.3.2 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温县中小学幼儿园综合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关注重污染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相互通报,提前做好各项响应准备。

1.6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在《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可作为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温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或温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领导机构。为保障预案的实施,成立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温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2.1.2 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

2.1.3 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各学校组成。

2.2 职责分工

2.2.1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成员单位职责。

(1)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全县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各学校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将预案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2)各学校要按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板面、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的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

三、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及监测,各学校要互通信息。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3.2.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焦作市教育局和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工作,由县教育局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各学校接到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部门的预警程序及应急预案。

3.2.3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检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到响应级别的预警。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学校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影响。

4.1 响应分级

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 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积极应对。

(1)Ⅲ级响应。各学校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同时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引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如停止课间跑操、体育社团活动等;外出人员要戴口罩进行防护;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Ⅱ级响应。各学校启动本部门实施方案或预案中相应级别响应。各学校负责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提醒学校要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体育课或活动可改在室内进行,室内无法进行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Ⅰ级响应。各学校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各学校负责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污染浓度(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各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安排学校停课,各学校需向县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派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4.3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收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根据各学校情况做好终止响应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

5.1 总结评估

在每一轮次应急响应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进行总结分析后,及时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每年4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至指挥部办公室。

5.2 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学校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六、应急保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要依据本预案制定并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七、附则

7.1 相关术语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7.2 其他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发布,由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修订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方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温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温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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