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及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省政府已批复我县将以往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097万元进行用途调整,其中:调整2020年专项债券3935万元,调整2021年一般债券162万元。
按照预算法和省市文件规定,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应当依据省政府批准的项目规范使用,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等社保支出、单位工作经费、支付利息,严禁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企业补贴及偿债等,严禁将专项债券对应的资产用于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现按照省政府批复,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议将债券用途调整资金作如下安排:
一、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方案
(一)一般债券162万元
将振兴路道路工程2021年度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2万元,调整安排用于南一路、人民医院应急通道道路工程。
(二)专项债券3935万元
将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935万元,调整安排用于后上作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安排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涉及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债券资金按上述方案调整用途后,我县财政预算支出将根据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调整到相应支出科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依法理财,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2022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案)进行审议的报告 温政文〔2022〕63号.pdf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温人常〔2022〕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