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安排使用及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政府债券安排使用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通过我县积极争取,省财政厅7月下达我县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086万元,包括一般债券4086万元,专项债券20000万元。增加我县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额353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市文件规定,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应当依据省政府批准的项目规范使用,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等社保支出、单位工作经费、支付利息,严禁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企业补贴及偿债等,严禁将专项债券对应的资产用于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再融资债券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严禁用于其它用途。
现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议将政府债券资金作如下安排:
一、新增债券安排使用方案
(一)一般债券4086万元。安排的项目是:马道街、公园南路道路工程1000万元,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2000万元,地方道路及桥梁灾后重建项目1000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86万元。
(二)专项债券20000万元。安排的项目是: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5300万元,老旧小区集中连片改造提升项目2000万元,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1000万元,新兴材料产业园区项目2000万元,经开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5000万元,科技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3500万元,人民医院建设复合手术室、PCCM及采购医疗设备项目1000万元,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200万元。
二、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方案
再融资债券353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偿还今年到期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三、安排使用政府债券涉及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债券资金按上述方案安排后,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086万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6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23530万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增加债务还本支出353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依法理财,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政府债券安排使用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温人常〔2023〕13号.pdf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2023年政府债券安排使用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审议的报告 温政文〔2023〕20号.pdf
预算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