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12-11 10:09 责任编辑:温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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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滨湖苑小区东侧门岗上方建设的阳光房和该小区2号楼3单元11层东、西两户的阳光房工程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已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温(2024)城罚先告字【规划】第00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温(2024)城罚听告字【规划】第00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于2024年11月13日做出温(2024)城罚决字【规划】第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温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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