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豫建[2017]69号)有关规定,温县天伦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对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提出了申请。经审查,该企业报备的相关资料完整,并通过燃气专家组审查验收,符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公示后无异议,同意其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联系单位:温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91—6123855
联系人:吉洋央
温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