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建立镇级巡查、村级排查机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以定期巡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方式,切实加强建房审批、安全监管、巡查检查以及违法建设行为管理,切实做好源头管控。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屋”原则,组织镇村干部重点对翻建、扩建、加层加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开展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分类管控,紧盯整改,从根本上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党员干部、网格员、安全员等人员力量,积极向群众宣传“动土报告、建房审批”理念,教育引导群众树牢住房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参与住房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宣传覆盖28个行政村及5000余人次。